一、师生文化活动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,为加强管理,保证校园文化建设的有序性、规范性和科学性,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我校师生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须经举办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,下列事项还须履行报批程序:
(一)举办无校外人员参加的集体活动或举办小规模(校外人员不足20人)的校际联谊、竞赛等活动,须报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;若举办较大规模(校外人员20人以上)的校际联谊、竞赛等活动,须报经校党委宣传部、保卫处同意并备案,必要时报教育、公安等管理部门批准。
(二)晚会、舞会等文艺类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周末和节假日举行,特殊情况须经校领导或校党委宣传部、校工会、校团委、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批准,在23:00前结束,并适当控制音量。
(三)校区内宣传栏、公告栏由校党委宣传部统筹安排。在本单位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,须经所在单位党(团、工会、学生会)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批准,版面大小适中,并张贴整齐、牢固。使用公用宣传栏须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。严禁在非宣传栏、公告栏处张贴各类宣传资料。
(四)在校区内派发宣传单等宣传资料,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查并报校党委宣传部、保卫处批准。严禁以个人名义散发宣传品。
三、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计划、组织、实施、检查,合理安排节日系列活动与日常文化活动、双休日活动,注意有序性与科学性。
四、遇有重大活动和每年的传统节日、纪念日活动(如元旦、“五•四”、“七•一”、教师节、“十•一”、校庆、新生入学、毕业生离校等),由学校统一策划和组织全校性的宣传、文化活动。
五、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由学校团委和学生会统一归口管理。
六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。
世界杯预选赛赛程音像制品播放管理办法
一、为了加强我校音像制品播放管理,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本办法仅适用于在我校播放的各类音像制品管理,包括各类磁带、光盘、影碟的播放以及电影放映等活动。
三、从事音像制品的播放活动,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守校规校纪。
四、除正常播放教学类影碟外,未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课室、学生活动中心、运动场、广场等公共场合播放影碟。
五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营业性影碟放映活动。
六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售卖盗版音像制品。
七、电影的放映必须遵照国务院颁布的《电影管理条例》,取得《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》方可放映。我校电影放映统一由校党委宣传部组织。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组织放映电影。
八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