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四川省汶川地震重灾区户籍学生获免除
学费和住宿费的名单的通知
经学生本人申请,学院、学生处的调查、审核,校领导审批,同意对我校符合“关于免除四川省汶川地震重灾区户籍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通知”(粤价[2008]190号)文件精神要求的10名本专科学生给予免除从2008年秋季起至2011年(3年)的学费及住宿费(学生住宿费按当年实际住宿费补助),经费由学校设立专项支出。
1、获免除学费及住宿费学生名单: upload_file/2008地震受灾免学费、住宿费名单10人.xls
2、获免除学费及住宿费的汶川“5.12”地震重灾区县(市、区):
都江堰市、什邡市、三台县、北川县、名山县、芦山县、阿坝县、理县、彭州市、绵竹市、安县、涪城区、荥经县、宝兴县、
若尔盖县、茂县、崇州市、中江县、梓潼县、游仙区、汉源县、马尔康县、红原县、松潘县、旌阳区、罗江县、盐亭县、青川县、石棉县、金川县、壤塘县、九寨沟县、广汉市、江油市、平武县、雨城区、天全县、小金县、汶川县、黑水县。
学生处
2008-1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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